的人,我的,你的,我和,也要
提問: 我該挽留她嗎 問題補充: 已經過去很久的事現在都成了她分手的借口,為了六年的婚姻,為了孩子,我一直不答應,就天天不回家。孩子每個星期六才回來(孩子在幼兒園全托),每次我們都在家的時候,她就訓孩子,小孩子經常會出一些這樣或那樣的問題,她就會很大聲的訓斥孩子(因我非常喜歡孩子)那天為 了一點小事,把孩子都嚇哭了(孩子平時特喜歡粘她,那天都不敢靠近她)我一氣之下給她把離婚協議簽了,我叫她去辦手續,她又開始拖,請問我該怎么辦呢? 是她天天不回家,是我沒有說清楚,對不起。 医师解答: 我和你的遭遇有些類似,我和前妻沒有小孩,但是她也是不回家,一周挺多呆兩天就不錯,更別說在家一起吃個團圓飯,并且經常性的撒慌,總在指責別人的不是,自己沒有一點錯誤。我覺得象這樣的人不是真正與我們心心相印的人,她不會體諒到你的做法,也不會去關心你是否需要關心與體貼,這樣的人很自私,只是考慮到自己,不考慮別人的感受。我與我前妻也曾因此發生過爭吵,甚至我的家人都涉及到了。
不管怎么說,一個結婚的女人天天在外這在哪里都說不過去的,更何況你說了她還不聽,我奉勸你不要太浪費時間了,世界上好的女人多的是,你也要考慮到孩子的成長,如果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,他的性格應該是較孤僻的,心理上會有些不健全的,為了孩子你也要離婚。
雖然有這樣一句話“寧拆十堵墻不拆一樁婚”,但是兩個人如果真沒感情可言,最好是早散的好,我就是這樣做的,當然我的想法只屬于我個人,真實的情況也只有你最清楚,即使別人說了再多哲理,但到最終時還是你個人拿主意,我也只能根據個人情況給你個建議。
有時快刀斬亂麻會好一些的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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